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桃) 2016.5.25 我覺得我超大言不慚

昨天想說,一直覺得雖然之前用的模板雖然好像滿好看的,但陰沈沈的、字又好小,總覺得讀起文章來很辛苦,於是就大概換了一下。雖然目前這樣好像有點普通,單純的藍白而已,但感覺明亮了許多,暫時先這樣好ㄌ。

(如果你們有什麼想要當作背景的圖片但是懶得花時間修改其他的設定可以跟我說喔!)

 來回覆溪溪,我總覺得我比較像是在回答平面設計師跟藝術家的差別;如果要問一件平面作品到底是平面設計還是藝術,仔細想想感覺還是會回到「為什麼創作?」這個問題,於是就可以很簡單的分「因為他爽」就是藝術,「因為有需要」就是設計。

不過這樣看起來的話,永真好像還算是個平面設計師,因為他都是「因為有需要」時創作;但繼續仔細想想的話,我是覺得他是「因為有需要」而開始創作沒錯,但創作的方向似乎有很大部分是「因為他爽」,像是最近最受爭議的飛壘泡泡糖包裝(http://ppt.cc/EAtAq),維持了他喜歡play with圓圈與好看的顏色的風格,但實在長得太像口紅包裝了,又讓人看不出來裡面放的是飛壘泡泡糖;他可以說他知道他的風格適合台灣的某一個族群,而當飛壘委託他時,他們雙方都知道這次的包裝打的就是他們,但這都無法解釋為什麼這個泡泡糖包裝要長得像口紅包裝,唯一的解釋就是今天永真就是想要在這個包裝上是黑色底暖色圈圈,無論如何都要,我覺得這種想法就還滿藝術家的。

 「為什麼口香糖不能長得像口紅?」

來假設一個情境,我們從捷運市政府站出來要轉搭公車,等公車的時候旁邊坐著電動車的街賣人員裡的籃子裡放著這個包裝,你事先並不知道永真做了這個案子,你看到了這個包裝,你覺得很美,很驚艷,以為現在街賣人員竟然賣包裝如此好看的口紅,本來想仔細看看他的顏色,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飛壘泡泡糖。就是一種,你不會想要明明看到了拖把,拿起包裝才發現喔原來是掃把之類的心情,一種被騙的心情。

我覺得溪溪的描述很中肯,而且我覺得在永真的臉書上公開展示的作品,只要設計得不太好的他都會特別解釋一番(就是心虛吧)。我覺得設計師是一種永遠不能替自己的作品辯護或解釋的人類,其他的人都可以為了他的作品到底好不好大吵一架,可是設計師本人只能安靜的聽,然後只說好我知道了;雖然好像很可憐,可是我覺得設計師該喜歡的事情是設計這個「動詞」而不是設計這個「名詞」,所有的設計(n.)都可以永遠繼續被設計(v.)下去,所以當你會想說「不,我覺得它這樣很完美了,你說的我都不接受」的時候,你喜歡這個設計(n.)多過於設計(v.)。

我覺得有一些工作要被大眾喜歡才能賺錢,像是遊戲實況主,要有人喜歡你的實況風格,才會收到訂閱金或是donate,也才比較有可能有廠商找你代言;Youtuber也是,影片要夠讓人喜歡,才會越來越多人看,然後收到Youtube給的淺前,所以我覺得不只是藝術產業是這個情形。不過我覺得,以現在來說要替自己發聲比以前還要容易很多,或是大家真的不接受自己的作品,也可以出書或開班授課;總之我覺得藝術家可能也不能太任性地說「不!我就是要一個完全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只有創作的生活!」,無論如何還是要找到自己的市場才能生存下去。

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溪) 2016.5.21 我僅剩的藝術細胞(承上文)

我身邊真的非常多很有藝術細胞的人,而我對藝術的欣賞還停留在非常早期的眼光。記得我在新竹誠品買了人生第一本「大人讀的書」,我爸給我一本書的額度,當我挑完之後我爸看了一下封面,心中彷彿有千言萬語但按捺下來,然後就帶著我去付錢了。那時候我頂多10歲,買的是藝術家出版社出版的《新古典主義旗手─大衛》。大衛是18世紀的法國人,說他是新古典主義的旗手,是因為他一改前期洛可可畫風粉飾太平的態度,而崇尚古羅馬冷靜均衡精確孤冷的作法,並畫了很多以羅馬神話為主題的作品。

其實買這本書的原因只是因為喜歡神話裡仙女身上的綾羅綢緞,沒有什麼上的了檯面的理由,不過這種「畫風一定要很怎麼樣」的精神似乎貫徹到了現在,影響現在的審美觀。儘管長大後藝術細胞所剩無幾,但偶爾還是會抱殘守缺地跑到美術館湊熱鬧。這學期開學前去了一趟台中美術館,當時正大規模地展出新銳藝術家的作品,看著看著就感到審美疲勞,因為總覺得藝術家們未免太大費周章,一個說起來沒有很困難的概念,他們要用大量破壞性的元素去潑灑去劈砍。另外一種極端是,常常一個非常簡單的物件擺在展場,我們就要去理解藝術家的自圓其說。不管是以上的哪一種,我都覺得好累喔。

然後前幾周去看了蜷川實花,覺得非常之還好。蜷川實花喜歡花和魚這兩個元素,也喜歡柔焦處理大量鮮豔的色塊。在展場裡面不停閃避走走停停拍照的麗人們,還要努力地看出展覽的價值(畢竟可是花了很多時間排隊啊),覺得好累喔。結論就是,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商業化的藝術展,然後又沒有什麼感動人心的東西。

所以那天我問楊凱伃的問題就是,視覺設計和藝術到底差在哪裡。先說藝術,我覺得金罵的藝術非常側重於藝術家理念的傳達,不再只是一針一線、一磚一瓦呈現出光影的變化或人體的結構、肌膚的彈性(也就是不再需要大衛或其他古老的畫家的這種堅持)。現在很多藝術品看起來都可以用不太複雜的元素做不太複雜的安排,但它背後可能有非常複雜的心思(如果隨便簡化藝術家的心思可是會被討厭的),藝術品的道理是藝術家自己說的算。不過視覺設計好像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就像凱伃在前一篇文章裡寫的,視覺設計是要看設計師怎麼被委託。然後我就覺得,這樣看來,設計還是相當需要獲得大眾喜愛與理解的,如果一個被設計出來的東西還需要設計師在旁邊囉哩八唆地解釋「這個東西怎麼用」、「你應該怎麼看待海報上這個大片留白」,而使用者無法「不太費力地」看出設計的意思與價值,那這個設計可能就不是好設計了。

打到這裡又想到一個問題打自己的臉,藝術家標新立異之餘難道就可以不用在乎別人喜不喜歡他的東西嗎?然後我想到一個無理取鬧的答案,就是反正藝術品都可以賣很貴,標新立異的藝術家只要把一些審美觀也標新立異的富翁吸引得死心塌地的,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不過現在真的能自由創作不受束縛不需妥協又可以養活自己的藝術家還多嗎?

2016年5月20日 星期五

(桃) 2016.5.20 應溪溪要求

這裡荒廢了很久,而且怎麼又是我呀XDDD

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不過我首先想說的是跟這個特別的日子只有一些些關係的永真。

我覺得他已經是個藝術家而不是平面設計師,因為他的作品可以用幾個名詞就表示完:「圈圈、線、有氣質的顏色、生硬的字體」,就像我們可以預期草間彌生的作品就是一堆圓圈、蜷川實花的作品就是一堆彩度超高的花花、雷諾瓦的作品就是優美的顏色搭配還有女生戴著漂亮的帽子、梵谷的作品就是一筆一筆明顯的線條。

不過我覺得最關鍵能夠區別一個人是藝術家還是平面設計師的方式,應該還是看他是怎麼被委託的。

假設我們今天想要請人設計一張圖做為商業用途,當我們是找一個藝術家來設計的時候,我們會先確定自己希望這張圖是這位藝術家的風格;但當我們是找一個平面設計師來設計的時候,我們會跟這個平面設計師一起想出這張圖可能的風格,最後再一起做出決定。我覺得大概可以這樣區分啦。

所以我一直覺得民進黨找永真來設計競選視覺,最後設計出來的效果無法滿足競選所需要的氣勢,導致後來有些民進黨的製作物已經脫離了原先的視覺(例如有一場競選餐會的菜單);雖然看起來像是永真的錯,但其實應該是民進黨不該找永真設計,當然如果說是藉著永真的名氣獲得支持感覺也是一種策略。

(我一直永真永真的叫好像很沒禮貌)

到這裡該是時候分享一下我目前覺得最有實力的設計工作室:兩隻老虎設計工作室,他們不僅會依照客戶的需求設計很到位的風格,而且每種風格都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