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那我也要來寫條列式~(我真的是很密集地po文耶天啊)
1. 繼上次的月薪只有8,000,這次我要來說最近發薪水結果只有4,500多;首先因為我不是從月初開始工作而是大概9號的樣子開始工作,所以按比例變成只有5,000多,再扣掉勞健保約1,000多,就只剩降了。想到我會同時被管理部門與設計部門發工作就覺得⋯⋯I'M SO UNDERPAID. 不過我每天的確是早上比他們晚進公司下午比他們早下班,本來一直覺得很歹勢的,現在上班也理直氣壯、下班也理直氣壯了。
2. 其實我一共上了三所學校,分別在舊金山、紐約與費城;我一直絞盡腦汁想要避免之前在柏克萊發生的嚇壞,所以之前覺得比較有可能去的是舊金山那所,就用Google Map看了一下那所學校旁邊的樣子,也試著走了一下從宿舍到學校的路線。
然後我就在我的房間大爆哭。我覺得會爆哭的一部分原因是我當時很想睡,很想睡覺的時候任何的想像就都很像真的,我當時就想像「其實我現在不是在台灣,我是在這個地方。」我想測試看看自己能不能接受;結果就是不能,因為路上沒什麼人、沒什麼店,學校基本上就是個在空曠地方的一間大倉庫,我覺得在這種地方生活、走路,就是隨時會擔心自己是不是馬上會被攻擊,而且我又離家鄉這麼遠。
於是就發現,因為習慣了台灣的地狹人稠,所以如果要選擇一個在國外生活一陣子的地方,就要選像台灣一樣人口有點密度的地方;事先看過那個地方大概長什麼樣子,對未來適應那個地方也應該很有幫助。所以可能會選紐約吧。
3. 我其實真的很不能接受我們學校某些人護航搖搖哥的邏輯;例如有人在黑特政大貼文說「把搖搖哥帶去強制治療也還好吧,就怕他哪天真的嚴重傷害人」,結果就有人在下面回「真的,你怎麼知道你哪天會傷人,是否也應該先強制治療你?」(原本的句子不是長這樣但意思是這樣啦)
問題是,搖搖哥確實曾經做過「以造成別人害怕為樂的事情」,像是針對性地在某個人耳邊大叫、追著女生直到她躲進廁所,還用力地捶門捶了很久、公然打手槍或尿尿,他也曾經在我坐在圖書館旁的時候過來坐在我旁邊然後盯著我看(立馬裝沒事走回宿舍);只是這些行為在那些護航的人的眼中,就是「這也沒什麼吧?你沒有真的被傷害而他過的很快樂啊。」
我覺得護航搖搖哥的邏輯就是「搖搖哥跟我們都是一樣的所以他沒有必要被關起來」,就只是在模糊搖搖哥跟一般人的界線而已,可問題是他會做的那些事情其他人根本不會做;這些護航的人看到大家這樣指責一個人,於是覺得他不該被這樣指責,我覺得他們根本只是刻意去無視那個人被指責的原因。(我好生氣,我覺得這也只是在甜正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