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溪) 2016.5.21 我僅剩的藝術細胞(承上文)

我身邊真的非常多很有藝術細胞的人,而我對藝術的欣賞還停留在非常早期的眼光。記得我在新竹誠品買了人生第一本「大人讀的書」,我爸給我一本書的額度,當我挑完之後我爸看了一下封面,心中彷彿有千言萬語但按捺下來,然後就帶著我去付錢了。那時候我頂多10歲,買的是藝術家出版社出版的《新古典主義旗手─大衛》。大衛是18世紀的法國人,說他是新古典主義的旗手,是因為他一改前期洛可可畫風粉飾太平的態度,而崇尚古羅馬冷靜均衡精確孤冷的作法,並畫了很多以羅馬神話為主題的作品。

其實買這本書的原因只是因為喜歡神話裡仙女身上的綾羅綢緞,沒有什麼上的了檯面的理由,不過這種「畫風一定要很怎麼樣」的精神似乎貫徹到了現在,影響現在的審美觀。儘管長大後藝術細胞所剩無幾,但偶爾還是會抱殘守缺地跑到美術館湊熱鬧。這學期開學前去了一趟台中美術館,當時正大規模地展出新銳藝術家的作品,看著看著就感到審美疲勞,因為總覺得藝術家們未免太大費周章,一個說起來沒有很困難的概念,他們要用大量破壞性的元素去潑灑去劈砍。另外一種極端是,常常一個非常簡單的物件擺在展場,我們就要去理解藝術家的自圓其說。不管是以上的哪一種,我都覺得好累喔。

然後前幾周去看了蜷川實花,覺得非常之還好。蜷川實花喜歡花和魚這兩個元素,也喜歡柔焦處理大量鮮豔的色塊。在展場裡面不停閃避走走停停拍照的麗人們,還要努力地看出展覽的價值(畢竟可是花了很多時間排隊啊),覺得好累喔。結論就是,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商業化的藝術展,然後又沒有什麼感動人心的東西。

所以那天我問楊凱伃的問題就是,視覺設計和藝術到底差在哪裡。先說藝術,我覺得金罵的藝術非常側重於藝術家理念的傳達,不再只是一針一線、一磚一瓦呈現出光影的變化或人體的結構、肌膚的彈性(也就是不再需要大衛或其他古老的畫家的這種堅持)。現在很多藝術品看起來都可以用不太複雜的元素做不太複雜的安排,但它背後可能有非常複雜的心思(如果隨便簡化藝術家的心思可是會被討厭的),藝術品的道理是藝術家自己說的算。不過視覺設計好像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就像凱伃在前一篇文章裡寫的,視覺設計是要看設計師怎麼被委託。然後我就覺得,這樣看來,設計還是相當需要獲得大眾喜愛與理解的,如果一個被設計出來的東西還需要設計師在旁邊囉哩八唆地解釋「這個東西怎麼用」、「你應該怎麼看待海報上這個大片留白」,而使用者無法「不太費力地」看出設計的意思與價值,那這個設計可能就不是好設計了。

打到這裡又想到一個問題打自己的臉,藝術家標新立異之餘難道就可以不用在乎別人喜不喜歡他的東西嗎?然後我想到一個無理取鬧的答案,就是反正藝術品都可以賣很貴,標新立異的藝術家只要把一些審美觀也標新立異的富翁吸引得死心塌地的,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不過現在真的能自由創作不受束縛不需妥協又可以養活自己的藝術家還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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